从前的法律条文。
(一)、从前的法律条文。
《晋书·刑法志》:“命司空 陈羣 ……中郎 黄休 、 荀詵 等删约旧科,旁采 汉 律,定为 魏 法。”《宋书·武帝纪下》:“杖罚虽有旧科,然职务殷碎,推坐相寻。”
词语解释jiù kē ㄐㄧㄨˋ ㄎㄜ 旧科(旧科)从前的法律条文。据《晋书·刑法志》记载:“命司空 陈羣 ……中郎 黄休 、 荀诜 等删约旧科,旁采 汉 律,定为 魏 法。”《宋书·武帝纪下》:“杖罚虽有旧科,然职务殷碎,推坐相寻。”
【旧的意思】:旧(舊) jiù(ㄐ一ㄡˋ) (一)、过时的,与“新”相对:旧式。旧俗。(二)、东西因经过长时间而变 详情>
【科的意思】:科 kē(ㄎㄜ) (一)、动植物的分类单位:狮子属于猫科。槐树是豆科。(二)、机关内部组织的划分:科 详情>
• 道府照旧,科道塞其口而不复言。
• 自从西太后废除旧科举制度,他就心灰意懒了.
• 又与司空陈群删约旧科,傍采汉律,定为魏法。
• 减官田旧科十之三,恤工匠,禁司仓官包纳,戒法司慎刑狱。
• 且钱帛相半,为制永久,或闻长宰须令输直,进违旧科,退容奸利。
• 癸巳,颁宽恤之令,省灾伤,宽马政,免逋欠薪刍,招流民赐复一年,罢采买,减官田旧科十之三,恤工匠,禁司仓官包纳,戒法司慎刑狱。
友情链接:姓名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