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清 时对县丞或府同知的别称。
(一)、明 清 时对县丞或府同知的别称。
《警世通言·赵春儿重旺曹家庄》:“﹝ 可成 ﹞初任是 福建 同安县 二尹。” 严敦易 校注:“二尹,县丞的别称,他是知县的副职,所以称为二尹。”《二刻拍案惊奇》卷三:“一日,太学得选了 闽中 二尹,打点回家赴任。” 王古鲁 注:“二尹, 明 清 时俗称同知官为二府,而职务则同知府事。二尹,即二府。”
• 二尹见了大笑,好一个松杉裁剪为圆领。
• 二尹看罢大笑道:二作俱妙,讨保发放宁家。
• 已后二尹亡逝,守了儿女,做了孤孀,才把京师念头息了。
• 这时土匪一面与尹二居拼搏,一面去抢二尹家的东西,还有几个土匪把大居的妹妹,拉到马上驮着向东走了。
• 贼人全部愿意降服,包括那老二尹礼都对吕布俯首称臣,张辽、臧霸被吕布救了一命更是愿跟着吕布效犬马之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