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以杖刑。用大荆条或棍棒抽击人的背、臀或腿部。
(一)、处以杖刑。用大荆条或棍棒抽击人的背、臀或腿部。
《隋书·高祖纪上》:“其诸司论属官,若有愆犯,听於律外斟酌决杖。” 唐 张鷟 《朝野佥载》卷二:“府法曹断掠粮贼,惟各决杖一百。”《宋史·刑法志一》:“因詔:‘ 岭 南民犯窃盗,赃满五贯至十贯者,决杖、黥面、配役。’” 清 余怀 《板桥杂记·轶事》:“然亦如 严幼芳 、 刘婆惜 备受箠楚决杖矣。”
jué zhàng ㄐㄩㄝˊ ㄓㄤˋ决杖(决杖)处以杖刑。用大荆条或棍棒抽击人的背、臀或腿部。《隋书·高祖纪上》:“其诸司论属官,若有愆犯,听於律外斟酌决杖。” 唐 张鷟 《朝野佥载》卷二:“府法曹断掠粮贼,惟各决杖一百。”《宋史·刑法志一》:“因诏:‘ 岭 南民犯窃盗,赃满五贯至十贯者,决杖、黥面、配役。’” 清 余怀 《板桥杂记·轶事》:“然亦如 严幼芳 、 刘婆惜 备受箠楚决杖矣。”
【决的意思】:决 jué(ㄐㄩㄝˊ) (一)、排除阻塞物,疏通水道:“禹决江疏河”。(二)、堤岸被水冲开:决口。溃 详情>
【杖的意思】:杖 zhàng(ㄓㄤˋ) (一)、扶着走路的棍子:手杖。拐杖。(二)、泛指棍棒:擀面杖。禅杖。(三) 详情>
• 老虔婆决杖六十,刘一郎流窜遐方。
• 并规定:决杖者:背、腿、臀分受。
• 欲决杖流之,炎苦救解,贬衡州别驾。
• 中宗纳坚所奏,遂令决杖,配流岭表。
• 其妇人犯罪,应决杖者,奸罪去衣受刑。
• 是时,诏徐文、张弘信讨东海县,弘信逗遛,称疾不进,决杖二百。
• 前后频在州县,或缘杂犯决人,每大暑盛夏之时,决杖多死,秋冬已后,至有全者。
• 宋朝刺配刑规定详尽,主要适用于杂犯死罪减赎者和强盗、窃盗及一些累犯罪犯,都要决杖、刺面、流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