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繁体:辯論原則
词语读音:biàn lùn yuán zé
首字拼音:Bian
词语拼音:bian lun yuan ze
词语简拼:BLYZ
词语结构:ABCD式词语
词语字数:四字词语
辩论原则,是指经济诉讼的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项,在法院的主持下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意见,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在诉讼活动中,当事人进行辩论,既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辩论权。辩论原则是中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所有民事诉讼中不可或缺的原则和程序。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已经使人们的法制观念或法制意识发生了变化,新的法制观念或法制意识正在形成,并且不断得到强化。作为法制观念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诉讼观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就民事诉讼程序而言,就是要弱化法院对诉讼程序的职权干预,尊重当事人的程序主体地位,保障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基本权利,强化当事人...
【辩的意思】:辩(辯) biàn(ㄅ一ㄢˋ) (一)、说明是非或争论真假:分辩(亦作“分辨”)。争辩。答辩。辩白。 详情>
【论的意思】:论(論) lùn(ㄌㄨㄣˋ) (一)、分析判断事物的道理:论断。论点。论辩。论据。论者。议论。讨论。 详情>
【原的意思】:原 yuán(ㄩㄢˊ) (一)、最初的,开始的:原本。原告。原稿。原籍。原理。原料。原色。原始。原著 详情>
【则的意思】:则(則) zé(ㄗㄜˊ) (一)、模范:以身作则。(二)、规程,制度:规则。总则。原则。细则。(三)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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