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代科举制度的一种特殊规定:考进士多次不中者,另造册上奏,经许可附试,特赐本科出身,叫“特奏名”,与“正奏名”相区别。《宋史·选举志一》:“开宝 三年,詔礼部閲贡士及十五举尝终场者,得一百六人,赐本科出身。特奏名恩例,盖自此始。”《宋史·选举志一》:“二十一年,御试得正奏名四百人,特奏名五百三十一人,中兴以来,得人始盛。”参阅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一章第一节。
(一)、宋 代科举制度的一种特殊规定:考进士多次不中者,另造册上奏,经许可附试,特赐本科出身,叫“特奏名”,与“正奏名”相区别。
《宋史·选举志一》:“ 开宝 三年,詔礼部閲贡士及十五举尝终场者,得一百六人,赐本科出身。特奏名恩例,盖自此始。”《宋史·选举志一》:“二十一年,御试得正奏名四百人,特奏名五百三十一人,中兴以来,得人始盛。”参阅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一章第一节。
【特的意思】:特 tè(ㄊㄜˋ) (一)、不平常的,超出一般的:特殊。特色。特产。特权。特性。特征。特需。特技。特 详情>
【奏的意思】:奏 zòu(ㄗㄡˋ) (一)、作乐( yuè ㄩㄝˋ ),依照曲调吹弹乐器:演奏。奏国歌。奏鸣曲。( 详情>
【名的意思】:名 míng(ㄇ一ㄥˊ) (一)、人或事物的称谓:名字。名氏。名姓。名义。名分( fèn )。名堂。 详情>
• 除中书,特奏名。
• 黄丰府之兄特奏名进士。
• 兄黄丰则恩赐特奏名进士。
• 己丑至庚寅,覆试特奏名士人。
• 癸未至乙酉,覆试特奏名士人。
• 孝宗见策,嗟叹良久,擢特奏名第一。
• 进士科礼部试最早,再过三天,则是最后的特奏名考试。
• 淳熙八年特奏名,历官永州祁阳县主簿、建康监酒,以通直郎致仕,绍熙五年卒,年六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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