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史的法则。
(一)、修史的法则。
唐 韩愈 《答元侍御书》:“谨详足下所论载,校之史法,若济者,固当得附书。”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如是我闻一》:“全书皆体例谨严,具有史法。” 鲁迅 《呐喊·阿Q正传》:“即使说是‘ 未庄 人也’,也仍然有乖史法的。”
【史的意思】:史 shǐ(ㄕˇ) (一)、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亦指记述、研究这些的文字和学科:历史。通史。 详情>
【法的意思】:法 fǎ(ㄈㄚˇ) (一)、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 详情>
• 以比较历史法的视角
• 班史法求之,非其伦也。
• 但是历史法则与人类有关。
• 汉书国史法,心要藏经郛。
• 他对历史、法文或音乐知悉得不多。
• 历史法学派思想对我国纠纷解决方式的启示
• 历史法学派的理论同古典自然法哲学的理论是尖锐对立的。
• 史法奴的一些蛋糕作品属于少儿不宜,例如一对乳房造型的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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