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古代谏官规谏、纠正皇帝诏书中的违误过失。
(一)、指古代谏官规谏、纠正皇帝诏书中的违误过失。
《新唐书·循吏传·卢弘宣》:“駙马都尉 韦处仁 拜 虢州 刺史, 弘宣 谓非所任,还詔不下。”
还诏,指古代谏官规谏、纠正皇帝诏书中的违误过失。
【还的意思】:还(還) huán(ㄏㄨㄢˊ) (一)、回到原处或恢复原状:还乡。还俗。衣锦还乡。返老还童。(二)、 详情>
【诏的意思】:诏(詔) zhào(ㄓㄠˋ) (一)、告诉,告诫:为人父者,必能诏其子。(二)、帝王所发的文书命令: 详情>
• 这种狂放的行径为当时士人所不齿,太宗怒而追还诏书。
• 三年,自周还,诏授金紫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绶,领慈训太仆。
• 廖刚密封交还诏书,认为这样做,以什么来表示惩戒,于是一并给与祠禄官。
• 后梁太祖朱温,非常重视桐柏观,除给以丰厚赏赐外,还诏改桐柏观为桐柏宫。
• 朝廷莫不悚栗,争为严切,以避诛责;惟意独敢谏争,数封还诏书,臣下过失辄救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