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予。
(一)、赐予。
《百喻经·五百欢喜丸喻》:“给赐刀杖寻即遣之。”《宋史·职官志五》:“卿掌四夷朝贡、宴劳、给赐、送迎之事。”
男,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处处长。
【给的意思】:给(給) gěi(ㄍㄟˇ) (一)、交付,送与:给以。给予。送给。献给。(二)、把动作或态度加到对方 详情>
【赐的意思】:赐(賜) cì(ㄘˋ) (一)、给,旧时指上级给下级或长辈给小辈:赐予。赐死。赏赐。恩赐。(二)、敬 详情>
• 王上给赐予她“真妃”的名号。
• 封彭城郡公,“给赐甚厚”。
• 她祈求上帝赐福给赐予孩子生命的上帝。
• 年七十已上,疾患沈滞不堪居职,即给赐帛,送还本郡。
• 时帝方出塞,敕皇太子曰:天时向寒,贡使即令礼官宴劳,给赐遣还。
• 庚寅,诏以襄、郢水陆屯戍将士隆暑露处,出钱二百万,命京湖制司给赐。
• 宋元丰年间(1078~1085)设鸿胪寺,置鸿胪寺卿,掌“四夷朝贡、宴劳、给赐、送迎之事”。
• 明沉德符《野获编?土司?缅甸盛衰始末》:成化间蒙给金牌、信符,不戒於火,乞并批文、底簿及勘合给赐。
友情链接:姓名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