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繁体:會審公廨
词语读音:huì shěn gōng xiè
首字拼音:Hui
词语拼音:hui shen gong xie
词语简拼:HSGX
词语结构:ABCD式词语
词语字数:四字词语
清末列强在中国租界内强行设立的审判机关。专门审判中外的互讼事件,审判官由外国领事或其委派人员充任,与中国会审官会同审理,实际上审判实权橾在外人手里。后改为特区法院,1927年撤销。
【会的意思】:会(會) huì(ㄏㄨㄟˋ) (一)、聚合,合在一起:会合。会审。会话。(二)、多数人的集合或组成的 详情>
【审的意思】:审(審) shěn(ㄕㄣˇ) (一)、详细,周密:审慎。审视。(二)、仔细思考,反复分析、推究:审查 详情>
【公的意思】:公 gōng(ㄍㄨㄥ) (一)、正直无私,为大家利益:公正。公心。大公无私。(二)、共同的,大家承认 详情>
• 上海会审公廨的俗称。
• 公共租界会审公廨收归国有。
• 辛亥革命后再任上海会审公廨审判官。
• 章、邹在会审公廨上继续宣传革命,坚持斗争。
• 由于治外法权的存在,该案由上海会审公廨审理,最终的结果是判处梅生九个月监禁。
•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孙传芳的支持下,江苏地方当局通过谈判最终收回了上海会审公廨。
• 会审公廨不自觉地承担着“创造法律”或者“发现法律”的功能,以解决20世纪初上海的新型经济贸易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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