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繁体:當事人主義
词语读音:dāng shì rén zhǔ yì
首字拼音:Dang
词语拼音:dang shi ren zhu yi
词语简拼:DSRZY
词语字数:五字词语
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与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相对应,也是近代西方诉讼模式之一,诉讼的发动、继续和发展主要依赖于当事人,诉讼过程由当事人主导,法官仅处于消极的中立的裁判者地位;当事人要负责证据的调查、准备、提出、和证据价值的陈述工作,法官不能在当事人指明的证据范围以外依职权主动收集证据。
【当的意思】:当(噹) dāng(ㄉㄤ) (一)、充任,担任:充当。担( dān )当。当之无愧。(二)、掌管,主 详情>
【事的意思】:事 shì(ㄕˋ) (一)、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事情。事件。事业。(二)、变故:事故(出于某 详情>
【人的意思】:人 rén(ㄖㄣˊ) (一)、由类人猿进化而成的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并能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动物 详情>
【主的意思】:主 zhǔ(ㄓㄨˇ) (一)、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脑:主人。物主。失主(失掉财物的人)。当家 详情>
【义的意思】:义(義) yì(一ˋ) (一)、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正义。义不容辞。义无反顾。仗义直言。(二)、合 详情>
• 民事诉讼应强调和注重当事人主义
• 当今世界各国对审前准备程序的设制模式大体有两类:当事人主义和法院职权主义审前模式。
• 摘要交叉询问是落实保护刑事被告质证权的重要装置,是当事人主义模式中具有特色的诉讼制度。
• 交叉询问是英美法系的重要审判制度和证据规则,是当事人主义对抗制诉讼模式中最具特色的制度之一。
• 释明权制度作为大陆法系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辩论主义为基础,根植于当事人主义民事诉讼模式的框架中。
• 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诉讼是从实体上即罪名的种类和范围的角度来限制法官变更起诉罪名的权力,即“实体限制型模式”。
• 在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下,当事人乃为民事诉讼之程序主体,享有辩论权和处分权,其行使权利的途径主要须经由一定的诉讼行为。
• 指导现代民事诉讼的基本法理当事人主义,以及关于民事诉讼事实审理的目的取向,都决定着书证收集制度的价值取向、运作方式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