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新觉罗·尼堪(1610年—1653年),清朝宗室大臣,清太祖爱新觉罗·努尔哈赤之孙、广略贝勒爱新觉罗·褚英的第三子,清初理政三王之一。崇德元年(1636年),封固山贝子。顺治元年(1644年),尼堪以战功进多罗贝勒。破李自成,平陕西,安抚河南,灭南明弘光政权,诛张献忠,定四川,讨伐叛将姜瓖,功劳卓著。顺治五年(1648年),进封为敬谨郡王。顺治六年(1649年),进封为敬谨亲王,后两次复降为郡王。顺治十年(1653年),尼堪奉命南下平定孙可望、李定国,在湖南战死沙场。他是对明朝作战阵亡的级别最高的将领,谥曰庄。
【尼的意思】:尼 ní(ㄋ一ˊ) (一)、梵语“比丘尼”的简称,佛教中出家修行的女子:尼姑。尼庵。削发为尼。(二) 详情>
【堪的意思】:堪 kān(ㄎㄢ) (一)、能,可以,足以:不堪设想。堪当重任。堪以告慰。(二)、忍受,能支持:难堪 详情>
• 原为敬谨亲王尼堪府邸。
• 尼堪的哨探曾二三次前来窥探他们。
• 顺治九年,从敬谨亲王尼堪征湖南。
• 那齐娅和尼堪外兰被软禁在总兵府。
• 这里当为敬谨亲王尼堪长子兰布墓地。
• 十一年,追论尼堪败绩失援罪,削爵。
• 复从尼堪征湖南,赐蟒衣、鞍马、弓矢。
• 移师偕尼堪击走其援兵,斩殪甚克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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