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刑按察使司,明清官署名。明置,主管一省司法事务。以按察使为主官, 秩正三品;副使、佥事无定员:其秩分别为正四品与正五品。提刑按察使司的内部分设经历司、照磨所、司狱司。经历司掌收纳文书与勘察刑名之事,置经历、知事各一人;照磨所掌照刷案卷,置照磨、检校各一人;司狱司,掌检察监狱事务,置司狱一人。清沿置,其职掌与内部组织与明同。有观点认为,明代并不使用“提刑按察使司”的称呼,《明史》的相关记述是对提刑按察司的误称。《清史稿》中,除使用“提刑按察使司”的称呼外,也多处称“按察使司”。
【按的意思】:按 àn(ㄢˋ) (一)、用手或手指压:按铃。按键。按钮。按脉。按摩。(二)、止住:按捺。按耐。按压 详情>
【察的意思】:察 chá(ㄔㄚˊ) (一)、仔细看,调查研究:察看。察核。观察。考察(a.实地观察调查,如“科学察 详情>
【司的意思】:司 sī(ㄙ) (一)、主管,操作:司法。司机。司令。司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别方向的仪器,为现在指 详情>
• 明代有广西按察司佥事符验。
• 是岁按察司罢,仍充转运使。
• 按察司佥事,不久终养归里。
• 咸怀良后调任陕西按察司佥事。
• 官终浙江按察司佥事,致仕卒。
• 百姓怨声载道,向按察司告状。
• 永乐中,历官陕西按察司副使。
• 按察司直到成立法院后才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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