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曾称。1928年国民政府改北京为北平,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复称北京。
(一)、北京市 旧称。详“ 北京市 ”。
北平,是北京的旧称之一。“北平”一词,最早源于战国时燕国置右北平郡。西晋时,右北平郡改称北平郡,是北平作为一个地名第一次出现在行政区划中。1368年(明洪武元年)9月12日,大都易名为北平府,取“北方和平”之意。后于1403年(明永乐元年)明成祖将北平改名为北京,与南京对应,形成“两京十三布政使司”,此为今名之始。1928年(民国十七年)南京国民政府设立北平特别市,简称北平。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开幕。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设于北平市同时更名为北京市。
Peiping or Beiping (name of Beijing at different periods, esp. 1928-1949)
【北的意思】:北 běi(ㄅㄟˇ) (一)、方向,早晨面对太阳,左手的一边,与“南”相对:北方。北辰(古书指北极星 详情>
【平的意思】:平 píng(ㄆ一ㄥˊ) (一)、不倾斜,无凹凸,像静止的水面一样:平地。平面。平原。(二)、均等: 详情>
• 北平南常然退闲。
• 卖卜北平市,多中。
• 苗与二赵奔赴北平。
• 沦陷,他隐迹北平。
• 改大都路为北平府。
• 笺谱遂归北平图书馆。
• 老舍小说的北平文化意蕴
• 及河北平定,随在冀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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