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繁体:廢府存縣
词语读音:fèi fǔ cún xiàn
首字拼音:Fei
词语拼音:fei fu cun xian
词语简拼:FFCX
词语结构:ABCD式词语
词语字数:四字词语
废府存县,又称废府留县,是民国初年(1913年),中国历史上的一次重要的行政区划变革,是市作为行政区划的发端。1913年1月,袁世凯政府颁布《划一现行地方各级行政官厅组织令》,在全国22省下设道级行政区划,废除清代的府级行政区划,将原府所辖各县划归于道,改省、府、县三级制,为省、道、县三级制。1927年蒋介石北伐胜利后,在全国废除道级区划,实行省、县二级管理体制。并分出原府治所在首县的县城设市,与县同级。1932年10月在省下普遍创设行政督察区,又称专区,专区不属行政区划,而是省的派出机构。1949年新中国成立,沿袭专区级行政区划,1971年改专区为地区。1983年地区与市合并,实行市管辖县体...
【废的意思】:废(廢) fèi(ㄈㄟˋ) (一)、停止,不再使用:废弛(应该施行而不施行)。废除。废黜(罢免,革除 详情>
【府的意思】:府 fǔ(ㄈㄨˇ) (一)、储藏文书或财物的地方:府库。天府。(二)、旧时封建贵族和官僚的主宅,泛指 详情>
【存的意思】:存 cún(ㄘㄨㄣˊ) (一)、东西在那里,人活着:存在。存亡。生存。(二)、保留,留下:保存。留存 详情>
【县的意思】:县(縣) xiàn(ㄒ一ㄢˋ) (一)、行政区划单位,旧时属于州、府、道,现由直辖市、地级市、自治州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