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取和给予。
(一)、亦作“ 取与 ”。收受和给予。
《管子·幼官》:“著於取与之分,则得地而不执。”《汉书·司马迁传》:“然僕观其为人自奇士,事亲孝,与士信,临财廉,取予义。”《文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作“取与”。 晋 葛洪 《抱朴子·清鉴》:“观取与於宜适,谓虚实於言行,考操业於闺閫,校始终於信効,善否之验不亦易乎!” 宋 苏辙 《民政上》:“臣愚以为严赏罚,勑官吏,明好恶,慎取予,不赦有罪,使佛老之福不得苟且而惑其生。”《明史·朱希周传》:“性恭谨,不妄取予。”
(二)、形容操琴时内收和外放的指法。
宋 文天祥 《胡笳曲序》:“庚辰中秋日, 水云 慰予囚所,援琴作《胡笳十八拍》,取予疾徐,指法良可观也。”
【取的意思】:取 qǔ(ㄑㄨˇ) (一)、拿:索取。取书。取款。窃取。(二)、选择:选取。取材。取景。取道。取样。 详情>
【予的意思】:予 yú(ㄩˊ) (一)、同“余”,我:予智自雄(自夸聪明,妄自夸大)。予取予求(原指从我这里取,从 详情>
• 他们可以予取予求。
• 为人性情浑融,不妄取予。
• 均井地,节赋敛,取予之度也。
• 先生要什么,但凡我有,予取予夺。
• 如打开了一座无上宝库,任他予取予夺。
• 霸主强者,予取予夺,平凡弱小,卑微苟且。
• 但在你够强之前,他们会对你予取予求。
• 女专利而不厌,予取予求,不女疵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