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叫戒牒。官府发 给和尚、尼姑的证明身份的文件。牒(dié)。
(一)、僧道出家,由官府发给凭证,称之为“度牒”。
唐 宋 时,官府可出售度牒,以充军政费用。 宋 高承 《事物纪原·道释科教·度牒》:“《僧史略》曰:‘度牒自 南北朝 有之。’见《高僧传》‘名籍限局,必有凭由。’凭由,即今祠部牒也。《唐会要》曰:‘ 天寳 六年五月制:僧尼令祠部给牒。’则僧尼之给牒自 唐明皇 始也。” 宋 赵彦卫 《云麓漫钞》卷四:“ 绍兴 中,军旅之兴,急於用度,度牒之出无节。上户和糴所得,减价至二、三十千。时有‘无路不逢僧’之语。” 清 魏源 《圣武记》卷十一:“ 顺治 六年五月,户部奏言师旅烦兴,岁入不给,议开监生、吏典、承差等援纳,并给僧、道度牒,准徒,杖折赎。”
度牒是政府机构发给公度僧尼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凭证,而戒牒则是由僧官机构及传戒师签发给受戒僧尼以证明其所取得的资格的凭证。
• 诏给度牒百道助费。
• 上赐度牒钱四十万缗。
• 堂僧挂搭,辨度牒真伪。
• 已买下一道五花度牒在此。
• 对于僧道,一律官给度牒。
• 太一教趁机买了一些观额度牒。
• 召见于汴京,赐给度牒、紫衣。
• 受戒完毕,在监院领取了度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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