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暂时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场所。与住所不同,一个公民可以有多处居所,但大多数国家规定一个人只能设一处住所。
居所(residence; temporary living place)即短时间居住的处所,在法律上是指自然人临时居住的地方。有第一居所和第二居所之分。
residence
【居的意思】:居 jū(ㄐㄨ) (一)、住:居住。居民。同居。隐居。居处( chǔ )(a.住所;b.指生活处境) 详情>
【所的意思】:所 suǒ(ㄙㄨㄛˇ) (一)、处,地方:住所。哨所。场所。处所。(二)、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 详情>
• 特惠自置居所津贴
• 他们的居所被淹没了。
• 自置居所资助计划规条
• 在港是否有一个固定居所
• 你门将要设计一个居所。
• 自置居所津贴初步申请书
• 居所资助津贴正式申请书
• 自置居所津贴正式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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