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发布(法令、条例等)。
(一)、亦作“ 颁佈 ”。谓公布、颁发法令、条例等。
宋 曾巩 《谢元丰三年历日表》:“窃以修人事者,必以正时;明天道者,在於治历。爰从颁布,俾一奉承。”《水浒传》第七一回:“ 宋江 当日大设筵席,亲捧兵符印信,颁布号令。” 郭沫若 《洪波曲》第七章五:“《组织条例》是四月十二日颁佈的,到了六月二十一日又经过修改。” 丁玲 《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写在前边》:“刚想写分土地第二部分,《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了,便参加了土地会议。”
(二)、见“ 颁布 ”。
issue; promulgate
【颁的意思】:颁(頒) bān(ㄅㄢ) (一)、发下:颁发。颁布。颁赏。颁示。颁行。(二)、古同“班”、“斑”,头 详情>
【布的意思】:布 bù(ㄅㄨˋ) (一)、棉、麻及棉型化学短纤维经纺纱后的织成物:布匹。布帛。布衣。(二)、古代的 详情>
• 颁布《逆臣录》。
• 颁布东京都长期计划
• 这个法令是新颁布的。
• 国王颁布了一项命令。
• 港府首次颁布银行法。
• 颁布学校禁例十二条。
• 海岸公园条例于1995颁布。
• 1998颁布的数码千岁版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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