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 [ wài huì guǎn lǐ ]
词解释 广义上指一国政府授权国家的货币金融当局或其他机构,对外汇的收支、买卖、借贷、转移以及国际间结算、外汇汇率和外…
结汇 [ jié huì ]
企业或个人按照外汇管理规定向银行买进或卖出外汇。
逃汇 [ táo huì ]
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逃避国家对外汇监管的违法行为。主要有: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国外;不按规定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擅…
套滙 [ tào huì ]
1.资本主义国家外汇市场上的一种投机行为。即在同一时间内,不同市场上的同一外汇,其汇价发生差异至一定程度时,在低价一…
外汇管理法 [ wài huì guǎn lǐ fǎ ]
套汇 [ tào huì ]
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非法取得、持有外汇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人民币支付或以实物偿付应当以外汇支付的进口货款或其他类…
价格管制 [ jià gé guǎn zhì ]
系从限制外汇之买卖价格(包括官定外汇汇率及实际外汇汇率),亦即以价制量之法,以达到外汇管制之目的者。例如:
外汇牌价 [ wài huì pái jià ]
国家统一管理外汇的机构公布的本国货币单位兑换他国货币单位的比率。在中国,由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前一日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形…
投资基金 [ tóu zī jī jīn ]
一种通过集合投资方式集中的基金。由管理人或托管人进行证券、外汇等方面的运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中国外汇管理 [ zhōng guó wài huì guǎn lǐ ]
外汇管理条例 [ wài huì guǎn lǐ tiáo lì ]
贸易外汇管理 [ mào yì wài huì guǎn lǐ ]
平准基金 [ píng zhǔn jī jīn ]
外汇管制时,政府一面售出外汇,一面购入,目的在调节供求的基金,称为「平准基金」。
汇率改革 [ huì lǜ gǎi gé ]
汇率的概念 汇率亦称“外汇行市或汇价”。一国货币兑换另一国货币的比率,是以一种货币表示另一种…
现汇交易 [ xiàn huì jiāo yì ]
两个营业日内办理收付的外汇业务。
兼管 [ jiān guǎn ]
除了主管本身的业务外,另外还管理其他的事务。如:「他除了负责本大楼的访客登记外,还兼管信件的处理。」
记账汇率 [ jì zhàng huì lǜ ]
对非记账本位币的现金、银行存款、银行借款和各种应收应付款项的增加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入账时所采用的汇率,即记账时采用…
锁汇 [ suǒ huì ]
锁定汇率,在银行中这个业务叫远期结售汇。在汇率波动频繁的情况下,银行为企业办理锁定汇率的操作。在结汇当天不是按照当天…
中国银行 [ zhōng guó yín xíng ]
中国专营外汇业务的专业银行。1912年成立。曾是中国旧时国民党政府控制的四大银行之一。建国后在大陆的机构由人民政府接…
胡晓炼 [ hú xiǎo liàn ]
胡晓炼,女,1958年8月出生,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1981级,研究生毕业,研究员。现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
国际金融市场 [ guó jì jīn róng shì cháng ]
指国际金融业务活动,也指集中进行这种活动的场所。包括国际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它的形成需要具备政局…
管理决策 [ guǎn lǐ jué cè ]
管理决策 - 名词解释 是为了实现战略决策而对企业内部管理进行有效的组织、协调,使企业的生产技术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一…
双处理器 [ shuāng chù lǐ qì ]
一部电脑使用两个处理器以加速其运作,一个处理器用以控制记忆体及汇流排,另一个处理器管理输入及输出。许多个人电脑使用第…
五军都督府 [ wǔ jūn dū dū fǔ ]
明朝管理军队的机构。明太祖初设大都督府,后改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分别统管京师和外地各卫所。其职责是管理、…
托教 [ tuō jiào ]
指从事学生委托管理和课外教育辅导的机构、行为的总称,也是托管和教育的合称。
【词语拼音】wài huì guǎn lǐ
【词语解释】 词解释 广义上指一国政府授权国家的货币金融当局或其他机构,对外汇的收支、买卖、借贷、转移以及国际间结算、外汇汇率和外汇市场等实行的控制和管制行为;狭义上是指对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的兑换实行一定的限制。详细解释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1]是外汇管理的基本行政法规,主要规定了我国外汇管理的基本原则与制度。由国务院于1996年1月29日发布,1996年4月1日起实施,根据1997年1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2008年8月1日国务院第2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外汇管理条例》主要作了四方面的规定: (1)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必须持有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 (2)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按规定为客户开立账户,办理有关外汇业务。 (3)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应按规定交存外汇存款准备金,遵守外汇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并建立呆账准备金。 (4)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业务所需的人民币资金,应当使用自有资金。 外汇管理的基本内容 (一)基本原则 1.实行以市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的人民币汇率。 2.外商投资企业原则上要做到外汇自求平衡,并落实外汇平衡措施。 (二)登记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0天内,应持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外汇管理部门领取《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并填写《 外商投资企业基本情况表》后,凭证向企业注册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异地或境外开户须另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报批。 (三)收支管理 1.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商品报关前, 应向外汇管理部门申领加盖 监督收汇”章的核销单,海关凭有核销单编号的报关单验关放行。企业待外汇收妥后,凭解付行签章的核销单、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以及有关证明文件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2.进口付汇核销管理。外商投资企业从境外进口商品(包括与进口商品有关的专利、非专利技术、有价样品等),以外汇向境外出口商支付的贷款、定金、尾款及贸易从属费用以及与进口商品有关的专利款、技术款等,由银行在办理付汇时同步核销;预付贷款项下的进口付汇,银行按规定逐笔核销。 3.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项下外汇支出、偿还外汇债务本息,凭外汇管理部门批件办理;外方投资者的利润、股息和红利的汇出,以及外籍华侨、港澳台职工的工资及其他正当收益的汇出,持董